168房产:房地产广告告别“假大空”!

 9月1日起,升值、学区房、投资回报、买房送户口等房地产广告中的出位词语,将不能出现在房地产广告上。

伴随着新广告法出炉,向来以用词出位著称的房地产行业也将面临营销方式的升级换代,告别“假大空”。

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广告法》,于2015年9月1日实施。新法与旧版广告法相比修改幅度较大,涉及面广,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。

一些用词成为不可逾越的宣传红线,一旦出现这些词汇,就可能面临最低20万元起的罚款。其中包括了房地产营销广告常见的国家级、世界级、最高级、最佳、第一、唯一、优秀、顶尖、掌门人、全国首家、全网首发等均成为禁用词。

新广告法使得楼市广告回归理性务实,不仅可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,也可以使得开发商树立真正坚实的品牌影响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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